什么是人权的国际保护和国内管辖?
人权的国际?;ぃ侵父鞴凸首橹莨嗜巳ㄌ踉?,为实现基本人权的某些方面承担特定的或普遍的国际合作义务,并对违反国际人权条约义务、侵犯人权的行为加以防止和惩治的活动。
人权国际保护的主体是主权国家以及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。人权国际?;さ姆苫?,是国家根据其参加的国际条约特别是国际人权公约所承担的?;と巳ǖ墓室逦瘛U庵止室逦裰饕礁龇矫妫阂皇枪页械5谋;と巳ǖ囊话阈砸逦瘢锤鞴诖砣巳ㄎ侍馐北匦敕钚泄史ǖ幕驹?,特别是主权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,同时也必须遵守《联合国宪章》所规定的人权原则;二是国家承担的?;と巳ǖ木咛逡逦瘢ǚ乐蛊缡?,禁止奴隶制,保障生存权、发展权、自决权,以及在国际人权领域进行国际合作等。
人权的国内管辖,是指一国在其属人和属地的范围内,为促进和保护人权,确立相应的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法律制度,选择本国人权的发展模式;根据本国国情,确定人权的具体内容、类别和先后顺序,以及实施人权的保护和救济等一系列国家行为。
改善一国的人权状况,归根结底要靠该国政府和人民的努力。首先,各国必须维护本国的独立,不受外部势力的侵犯,为本国公民创造良好的环境,让人民充分享有人权。其次,各国政府必须努力发展民主与法制,使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充分实现。民主化程度越高,法制越健全,公民的人权就越能得到充分保障。再次,为使公民充分享有经济、社会和文化权利,各国政府必须大力发展经济,为本国公民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。根据国家主权原则,上述国家行为不受任何外来干涉。因此,人权的国内管辖是人权保护的基本途径。
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,人权的国际?;ず凸诠芟揭殉晌桓鑫侍獾牧礁龇矫?,两者是统一的、密切相关的。